
国旗、国歌、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。升国旗、唱国歌、挂国徽,能够增强人民的国家观念,激发人民的爱国热情。
6月29日上午,珠晖区广东路街道和平社区组织100名党员、志愿者在广场齐声合唱《国歌》,向市民发放《国旗法》《国歌法》《国徽法》(以下简称“三法”)宣传资料。
为配合党史学习教育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从今年5月份开始,我市开展了“三法” 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。同时,组织“三法”学习宣传进网络、进社区、进机关、进学校、进农村、进企业活动。
一面面国旗迎风飘扬,一曲曲国歌慷慨激扬,一块块国徽熠熠生辉……这股爱国主义的热潮,激荡衡州大地,温润人民心灵。
全市首次:市县人大联动,力推500多个问题得到整改
如何使用国旗、国徽、国歌,1990年出台的《国旗法》,1991出台的《国徽法》,2017年出台的《国歌法》都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。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首次对这三部法律同时开展执法检查,摸清它们在衡阳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5月21日,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群策出席全市“三法”执法检查动员会并发表讲话。他强调,要突出问题导向,进行大检查,进行大整改,推动“三法”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。
“你们的升国旗活动多久举行一次?具体是怎么执行的?”6月3日,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段志刚带队到衡山县星源学校检查,仔细看,认真问。
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鹏飞、伍清明、谭敦龙、侯明星、邹致和、李艳丽,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龙雪一分头行动,带队到县(市)区、学校、企业、机关,通过听汇报、看现场、问卷调查、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。
“国旗要做到每天升降,不能只升不降。”
“监察委是新成立的国家机构,根据法律规定要悬挂国旗国徽,你们要赶紧挂上。”
“这个国徽太旧了,建议换一个新的。”
“大型活动奏唱国歌,不能只奏不唱。”
……
看到问题,市人大常委会“三法”执法检查组直言不讳指出,当场提出整改要求。执法检查组还把发现的问题归纳汇集起来,形成问题清单,提交给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参考。
12个县(市)区人大常委会也同步开展了“三法”执法检查。衡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6个“三法”执法检查组,历时20多天,对全县县直机关单位、乡镇街道、企业、学校进行全面执法检查。共发现问题40余个,一一督促被检查单位立行整改。
该县一个执法检查组发现,某村委会的国旗旗杆摆放的位置比较偏僻,旗杆还比较倾斜。“这样要不得,有损国旗的权威和尊严。”执法检查组当即督促村委会把国旗旗杆移到村委会办公楼门前,并更换了一个新的国旗旗杆。
据统计,这次执法检查,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共发现问题500余个。目前,绝大部分问题已经得到整改,有的正在整改中。
全省首次:开展“六进”活动,提高全市人民的爱国意识
为了让“三法”走进人民心里,我市“两手抓”:一方面,开展执法检查,推动问题整改;另一方面,广泛开展“三法”宣传教育进网络、进机关、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农村的“六进”活动,提升人民的法治意识。务实与务虚相结合,既改进工作层面的问题,又解决思想层面的问题。此举在全省是首次。
“不得随意丢弃国旗。破损、污损、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回收、处置。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,活动主办方应当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各类国旗。”
6月29日,衡阳运输机械公司会议室里,一场“三法”宣讲活动正在举行。珠晖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在台上绘声绘色地讲解,150名身着工装的员工在台下聚精会神地倾听。这是我市开展“三法”宣传教育“六进”活动的一个生动场景。
市直部门和县(市)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,通过集中学习、法制宣讲、印发宣传资料、电子显示屏、微信群、QQ群、宣传片、广播等不同形式,积极开展“三法”宣传教育“六进”活动。
“妈妈,你知道国旗为什么是红色的吗?”石鼓区三星小学开展“小手”拉“大手”活动,组织学生向家长宣讲“三法”。6月21日中午,该校学生何尚霖一回到家中,就立马向其母亲宣传有关知识。
6月25日,耒阳市蔡子池街道人大工委组织16位人大代表在农贸市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向过往行人发放“三法”宣传资料1000余份。
衡山县融媒体中心在多块户外电子屏上滚动播出《五星红旗诞生记》《国旗法的故事》《国旗国歌国徽》等视频。
6月24日上午,祁东县税务局一、二、三支部组织60余名党员集中学习“三法”。该局办公室副主任付伍香说:“我们税务制服的帽子上就有国徽。虽然我们经常接触国徽,也知道国徽代表着国家,但对国旗、国歌、国徽了解不是很多,今天是我第一次学习‘三法’,学到了很多东西,使我更加尊重和热爱国旗、国歌、国徽了!”
……
目前,全市共开展“三法”宣传教育“六进”活动3000余场次,受教育人数达500余万人。
全国首次:出台一个制度,规范国旗国歌国徽的使用
“赞成32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,通过!”
6月24日上午,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全票通过了《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贯彻实施国旗法、国歌法、国徽法的决议》(以下简称决议),此举开全国先河。
全文1208字的《决定》共有四个方面的内容,重点就政府部门怎样加强监管,国旗国徽国歌如何规范化使用,如何加强对“三法”的宣传教育,怎么改进国旗国歌国徽使用中存在的问题,作出了了明确具体的规定。
“这次执法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,有的是法律规定的内容没有落实到位,有的是法律规定不太具体导致实践中不好操作,有的是思想上不够重视等等。”市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曾静说,“虽然我们对所有的问题都提出了整改要求,有的已经得到改进。但是,如果没有制度作保障,检查过后很有可能会死灰复燃。”
怎么办?曾静说:“我们想到作出一个决议。因为人大作出的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,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。目的是建立常态长效机制,从根本上解决问题。”
这一创新举措经过新华网、腾讯网、红网等媒体报道后,获得社会好评。
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《人民之友》总编田必耀在微信群里说:“为衡阳市人大创新性工作点赞,此举具有普遍借鉴意义。”
南岳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廖欣娅认为,“市人大常委会作出这个决定,很有必要,也很及时,内容实在精准,针对性、操作性很强。”
责编:徐梅芳
来源:衡阳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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